一向對張炳良沒甚麼大印象,只知道他是個學者,早期的民主人士,曾經是立法局議員,後來做了消委會主席,又當上了行政會議成員、香港教育學院校長。但最近他針對天價樓盤「發水」樓層所說的一番話,叫通天記者對他另眼相看。
哈,指「恒基」樓層排列亂來之餘兼暗翻「長實」的舊賬,一句「樓層編號及命名『別具創意』」連消帶打,一下子連罵兩地產商,痛快也!
估唔到已經肥到著唔到襪的發展商,在賣「發水樓」之餘又賣「發高樓」,雖云在售樓書上已清楚列明正確樓層,但李兆基仍難脫好大喜功之嫌!大叔呀!你告訴人家你建的豪宅有幾多幾多層高,業主告訴人家自住第幾多第幾多十層,外地人不知就裡初時信以為真,知道真相時不掩著半邊咀笑才怪呀!發展商作大,購買者不論願意或不願意都要跟著作大,這是甚麼世界呀!
「命名『別具創意』」之語,則明顯朝著李嘉誠的「首都」而來。……
的確,只得5座樓,但每座樓別出心裁分為左翼右翼,每翼又各有不同命名:第1座左翼是班芙;第1座右翼是佛羅倫斯;第2座左翼是琉森;第2座右翼是馬德里,餘此類推……。5座樓一下子變成了10個首都,極具創意之餘,「發大」概念也屬相當,為要「引君入甕」無所不用其極也。
只不知有幾多位「首都」第1座右翼的小業主,在寫通訊地址之時會寫上:香港新界將軍澳日出康城首都佛羅倫斯XX樓X座呢。就算單寫第幾座,若寄信人一時漏寫左翼右翼,或新來郵差一時看漏左翼右翼,分分鐘寄錯地方,私隱盡洩也。
唔好以為三梯四伙,十足豪宅格局;樓高六十幾層,第日入齊伙番工等電梯時,就知道一點也不「豪」了。
「發水樓」除了呎價相對貴很多,發展商售樓時賺得更多外,也令發展商日後以建築面積計算的管理費,可以收得更多。以「首都」為例,9百多呎的管理費已要近2仟元,牛池灣的「峻弦」更厲害,每呎管理費 2.88元,區區5百呎的小單位,管理費已要近仟伍元,令人咋舌。
此外,會所、公園、休憩設施等公用地方佔地愈多,對發展商愈著數,「發水」的誘因也愈大。皆因新建樓宇的會所等,很多都屬豁免樓面面積,而發展商在制訂大廈公契時,一般都將屋苑內住客使用的公用地方(亦包括外牆、大堂入口)的業權收歸己有。表面理由是屋苑未有業主立案法團,這樣做方便管理,其實是以此為藉口方便旗下物業管理公司向小業主每月收取管理費。
須知,這些公用地方的業權擁有者(發展商)是不用繳付管理費或其他費用(包括維修費用)的,全由小業主分擔。但若日後這些地方有甚麼收益(例如外牆賣廣告),卻又不關小業主事。咁,屋苑公用地方點會唔建得有咁大得咁大哎!
公用地方的大小,又關乎發展商在屋苑所擁有業權的份數。公用地方雖不用繳費,但卻按所佔份數享有投票權。此舉對小業主非常不公平,因為小業主若要另選物業管理公司,公用地方愈大,發展商所佔的份數愈多,小業主成功的機會也愈小,發展商就可不斷汲水自肥了。
箇中關鍵,你估眉精眼企的香港特區政府官員,知唔知丫哪?知道又唔做嘢補塞漏洞,我等無權無勢兼夾無錢的小市民,還有甚麼可做呢?



